巴蜀地区群山环抱,江河纵横,拥有丰富的竹木资源。史前至秦汉时期的巴蜀先民,凭借这个天然的自然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创造出发达的竹木加工业与建筑业。
一、多姿多彩的竹木工艺
1959年,考古工作者在长江三峡巫山县大溪河与长江汇合口附近发现的距今约6400年~5300年的大溪文化遗址中,出土了大量彩绘花纹陶器,其中有类似竹编物状的花纹。这表明当时已在日常生活中应用竹编器物。1986年春,考古工作者在距今4700年~3000年左右的广汉三星堆遗址出土了一件雕花漆木器残件(长10余厘米)。差不多同时,在成都指挥街遗址的5、6层──周代文化层中,发现了竹木器或竹编物残片。此外,考古工作者还在巴县(今重庆市巴南区)冬笋坝和广元昭化宝轮院战国时期的船棺墓中,出土有竹木器、篾器以及竹木漆器(以竹木为骨胎)。而上述船棺的棺底,亦有六棱孔眼的篾垫的痕迹。另在战国青川墓群中,还出土有竹筐、竹笄、发簪、木梳、木篦、木模ū器的柄把)、木俑、车轮、木牍等。在荥经曾家沟春秋末至战国早期墓群中,也出土有楠木棒、杖、木片、撬棒等;竹器则有笥(盛饭食或衣物的方形竹器)、圆盒、篮等。稍晚的21号墓内也出土不少竹、木器。在新都大墓内还发现残木弓、残竹筲等。在距奉节白帝城5里远的石板匣战国晚期至西汉时代的悬棺葬中,也发现有编织成双篾条人字形纹样的竹编残片。这些竹器大多造型精美,其编织方法有经纬编织、人字形编织、六角形编织、人字形编织与经纬编织叠压等等。从荥经16号墓出土的竹圆盒,每平方厘米内竟编织细篾丝11根,几可与现代编织工艺媲美。20世纪30年代以来,考古工作者还在茂县、理县一带发现的自春秋、战国直迄西汉末的“纵目人”石棺墓葬中,陆续出土了竹木器物。
上述发现说明,最迟从公元前第5世纪起,因为拥有丰富的竹木资源的强大优势,巴蜀竹木工艺就与它同时期的中原竹木工艺及荆楚竹木工艺一道,在并肩前进,共同构成源远流长、光辉灿烂的祖国竹木工艺的主体部分。今天已昂首挺胸,走向世界的川渝现代竹木工艺,正是在这种历史文化背景下培育与成熟起来的。如成都现代瓷胎竹编、亮点竹建、江安竹簧、梁平竹帘、自贡龚扇、邛竹杖等,皆以制作和造型的鬼斧神工以及品种与流派的姹紫嫣红而独步天下,令人引颈。它们都应是在各自所拥有的悠久的历史渊源和丰厚的文化传承的基础之上发扬光大起来的。
二、美轮美奂的竹木建筑
古代的巴蜀平原及河谷地区,培育了厚实的巴蜀文化。作为这个文化的物质文明的特色之一者,乃是居室形式上的“干栏”建筑与竹编木骨泥墙建筑。所谓“干栏”建筑,即以竹木架构成两层房屋,下为底架,高出地面许多;上层则居住人家。重庆博物馆和四川大学博物馆所藏的战国铜于上,就有“干栏”式房屋图案。它们反映的是史前至战国时期生活在低湿地带的巴蜀先民的一种居住面貌,是巴蜀先民独具智慧的创造。今天云南的傣族、景颇族、德昂族、布朗族、基诺族的民居建筑,便是这种“干栏”结构。湘、鄂、渝土家族的吊脚楼,也属于“干栏”式建筑体系。
从三星堆遗址晚期房址(属第二期文化)大量出土的木桩、木棍和有竹片痕迹的红烧土块来看,这应当是竹编木骨泥墙的遗存,是巴蜀先民针对川西平原多雨潮湿特点的巧妙设计。巴蜀先民就地取材,用木棍和竹片编成篱笆,再在里、外两面涂草抹泥,顶部以竹、茅覆盖,长背短檐;底架也采用木或竹架构。20世纪末至21世纪初,考古工作者在成都金沙遗址(商代晚期至西周前期)的“兰苑”和黄忠村“三合花园”又发现了大量的房屋建筑遗址,“均为挖基槽的木(竹)骨泥墙式建筑”(《金沙淘珍》,文物出版社2002年版)。
巴蜀先民创造的这种地面木骨泥墙结构建筑,在今天变异为川渝边远贫困地带还常见的竹编泥墙的茅草房。此外,考古工作者还在成都西门十二桥发现有商周大型“干栏”式宫殿建筑遗址,在西胜街军区三招待所发现有春秋战国时期的木柱、竹编、藤编建筑遗址,在距永陵大门西约80米处发现有竹编“干栏”式建筑遗址……它们都有力地说明:即便在商周至战国时期(巴蜀社会正处于奴隶制及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变时期),竹木仍被广泛地应用于民居建筑,连帝王宫殿也不例外;更不用说在巴蜀奴隶制文明以前的原始公社时期生产力处于低水平的情形下了。而以竹木为主要材料的巴蜀“干栏”和竹编木骨泥墙式建筑,则成为用以区别同时期的中原居室(地穴、半地穴)文化的一个显著标识。